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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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遭遇“寒流”的浙企送上法律温暖
——省司法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纪事
沈思思

  10月27日,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担纲设计的重整重组计划草案,获得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标志着这家企业重组跨出了关键一步。这也是浙江省司法厅下发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后,浙江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一个成功案例。
  作为该案的“操盘手”——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对此深有感触。他说:“这次破产重组计划草案得以高票通过表明,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是解决市场主体经济危机、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进一步认识到,司法行政部门既承担着维护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又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双重身份”,承担“双重任务”。但长期以来,司法行政部门比较重视维稳职能的履行,更多地把工作重心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而对直接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省司法厅党委围绕省委确定的实践载体,对部门职能进行再认识,确定“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自身实践载体。
  围绕实践载体,厅党委建立了“调研课题责任制”,拟定了“适应新形势,引导推进律师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等10个调研课题,从10月上旬开始,由10位党委成员每人带着课题,深入到各自的联系点,采取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途径,开展科学发展举措调研。
  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外向型经济依存度比较高的浙江经济受到了多方冲击。如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遭遇“寒流”的浙江企业提供温暖,促进其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发展新优势呢?带着这一问题,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率调研组来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锦天成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调研。
  近三年来,国浩所律师协助浙江企业完成了十余项重大并购事务,协助十余家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成功上市。锦天成所是一家非诉讼业务占90%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在浙江多家企业重整重组过程中,这两家律师所都曾为企业预防、化解经营风险提供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很快,《关于加快律师业发展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调查报告》呈递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案头。很快,省司法厅文件《关于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也下发各地。
  《意见》指出,律师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也是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运行、促进经济高效有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全省广大律师应积极主动介入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债务清偿、破产保护、兼并、债权保全、担保物权行使等领域,为企业重组重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维护浙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意见》下发后,许多律师称“深受鼓舞”,认为省司法厅引导律师为企业服务抓到了点子上,既为企业预防化解经营风险提供了及时的法律服务,也为浙江律师业的自身发展开辟了新空间。
  浙江省律师行业迅速行动起来,开始向他们原先并不十分熟悉的非诉讼律师业务领域挺进:一些地方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律师学习探讨经济领域业务知识,深化对企业风险控制手段的研究;一些地方列出专业律师名单向地方政府与企业推荐,积极向政府宣传律师运用法律手段在化解企业纠纷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的政府领导也评价道,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以专业化、市场化模式为企业获得新生提供了规范性、秩序性的保障,也为政府筑起了一道法律“防火墙”。
  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重新审视司法行政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一班人蓦然发现天高了,地大了,施展身手的空间更开阔了。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原先关联度较低的刑罚执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帮教安置等各项职能得到了从未有过的整合,司法行政整体功能得到了有效增强。厅党委成员调研课题组频频传来消息:
  ——致力于创新“大安全”工作机制,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正在共同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致力于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形成了工作合力。
  ——致力于创新“大服务”工作机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有分有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方面共同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处理”、“律师、公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省司法厅党委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创新,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活动正在不断向纵深推进。